114年花蓮市「市長盃」足球錦標賽


一、目 的:推展全民運動,促進學校運動風氣,提升足球運動水準。

二、指導單位:花蓮市公所、花蓮市民代表會。

三、主辦單位:花蓮縣體育總會。

四、承辦單位:花蓮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。

五、協辦單位:國立花蓮高農 花蓮縣立美崙國中

六、比賽日期:114年05月24~25日(六、日)

七、比賽地點:縣立美崙國中足球場。

開幕典禮:114年05月24日星期六 上午10點,

開幕地點:縣立美崙國中足球場

八、比賽組別:國小組一年級混合組、二年級混合組、三年級混合組、四年
級男子組、四年級女子組 (女子組報名不足三隊併入男子組)
幼兒園混合組:

九、參賽資格:就讀國民小學、幼兒園,具有該校學籍之在籍學生,皆可報
名參加,每人限報一隊。(如有球員重複報名,取消該球員
之參賽資格)。5人制每隊至少報名人數需滿6人,最多10
人。可以學校、俱樂部、安親班名義報名參賽隊伍,依照報
名表填寫資料報名,不需附照片,但請攜帶健保卡備查。

十、比賽方式與規則:

(一)比賽規則:使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審定公佈之最新5人
制足球運動規則。
(二)比賽制度:視比賽隊伍數於抽籤時公佈。

(三)比賽用球:採用4號球。

(四)比賽細則:

1、幼兒園每場比賽為15分鐘,不分上下半場。

國小組上下半場各15分鐘、中場休息五分鐘

2、比賽期間5人制替換人數不限,比賽球員被替換出場後
可再替換入賽。

3、凡比賽中不服裁判而被判棄權或無故棄權之球隊,除取
消其繼續比賽之資格(已賽成績不予計算)外因故逾規
定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,如經向
大會提出具體說明,並查證屬實者,仍取消其繼續比
賽及受獎資格(已賽成績不予計算),惟不另議處。

4、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,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,已賽
成績不予計算,該球隊及總教練與冒名者均處以一年停
賽之處分,並函送教育主管單位處理。

十一、名次判別

循環賽:勝1場得3分、和局各得1分、敗1場0分,不加時賽。以積分多寡
判定名次。
如兩隊(含)以上積分相同時,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。

相關球隊勝負關係。

相關球隊比賽之勝負球差多者佔先。

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。

全部球隊比賽之勝負球差多者佔先。

全部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。

直接紅牌較少者佔先。

直接黃牌較少者佔先。

抽籤決定。

淘汰賽:一般場次(非決賽):若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時,不延長加時比賽,直接比踢罰球點球,兩隊各派球員五名比踢罰球點球,贏者立即獲勝。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,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
特定場次(決賽):若遇和局應進行加時比賽,延長8分鐘(4分鐘換場);再和局時,直接比踢罰球點球決定勝負,兩隊場上球員5名比踢罰球點球,贏者立即獲勝。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,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
本會可視實際情況,保有最終決定權利。

十二、申訴:比賽除資格問題,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外,其他申訴事件,應由領隊或總教練於該場比賽後三十分鐘內用書面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,交由大會處理,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,保證金沒收,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,不得異議。

十三、參加辦法:

報名方式:下載本計畫相關競賽資訊及附件電子檔。
詳填報名相關表格後
請mail至u12150125@gmail.com。
報名表詳附件一

報名後請電話確認。黃翊安 0976341215

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05月12日(星期)中午12時止。

賽程抽籤:114年05月15日(星期四)下午5時(花蓮農校器材室)(如無派員出席,則由主辦單位代抽代決,不得異議,賽程表於114年04月10日前公佈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,不個別通知。

十四、獎勵:

(一)國小組:8隊以上取4名,5-7隊取前3名,4隊取前2名,3隊取1名,
頒發獎盃1座。
幼兒園組參賽隊與頒發前三名或優勝獎盃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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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:2025-05-01 00:00:0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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