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 C級裁判講習會


一、主旨:推展八人制拔河運動,研習拔河規則及培養裁判技術人才,提昇拔河技術水準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三、主辦單位:花蓮縣體育會 、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
四、承辦單位:花蓮縣體育會拔河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、花蓮縣立忠孝國民小學
六、講習日期:112年07月07日至09日止(星期五、六、日)三天
七、講習地點:花蓮縣立忠孝國民小學(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298號)
八、參加資格:
(一)、年滿十八歲以上,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受運動專業訓練,並熟悉運動之競賽規則。
(二)、各級拔河運動組織總幹事及訓練組負責人。
(三)、各級學校拔河隊教練。
(四)、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必需檢附良民證:依據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 之規定。
(五)、符合第一項要求即可報名,本次講習學員以100人為限。
九、課程:如附課程表
十、報名手續:
(一)日期: 即日起至112年06月21日(星期三)止
,線上報名表單:https://reurl.cc/OE7XGg
(二)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08室 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
電話:02-877-11436
(三)手續:報名費新台幣壹仟陸佰元整,請以郵政現金袋,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,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。
十一、報到時間: 112年07月07日上午8時至9時 。
十二、注意事項:
(一)參加講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,以利示範演練及實務操作課程之實施。
(二)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;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,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,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,得向本會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。
十三、附則:
(一)、講習資料及午餐\由辦理單位提供。
(二)、凡經測驗合格者(成績達75分以上),由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核發C級裁判證,並另外收取證照費300元。
(三)、參加講習人員請各所屬單位給予公假,並支付其交通差旅費。
(四)、參加本講習會缺課或請假四小時(含)以上者不得參加學、術科測驗。
(五)、中小學參加講習之教師,請各權責單位列入教師進修研習時數。
(六)、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相關各項防疫措施,另依本會公告注意事項辦理。
十四、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辦理,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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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:2023-06-20 14:45:5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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